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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標題 重要公告<新北市103學年度國中教師市內介聘工作時程>請有意參加市內介聘教師詳閱資料依限完成申請事宜。
發布日期 2014/3/14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1117
詳細內容

 

 

      

一、關於新北市103學年度國中教師市內介聘工作時程:

時間

作業要項

103328日(星期五)

公告各國中市內介聘缺額

103416日(星期三)

103423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申請介聘教師自行上網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申請並送校內人事室初審,並由申請人(教師)423日前送人事室初審,申請表件校長核章後送以於425日前限時掛號「寄送達」至明志國中(逾時不受理,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103428日(星期一)

103429日(星期二)

申請介聘教師應於429日中午12時前自行至校務行政系統確認是否已完成審查並留意線上補件通知,補件者於429日下午4前完成補件資料送達或傳真至明志國中積分審查小組,逾時視同放棄補件。

10352日(星期五)

公告國中市內介聘達成名冊

10356日(星期二)

達成介聘教師應於56日上午11時前攜帶達成介聘通知書及有關資料至介聘新校接受審查,未依限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

 

二、新北市103學年度國中市內介聘工作績分採計期限:

項目

申請縣內介聘積分採計期限

連續服務年資

103731

成績考核(近5年)

97101年度

獎懲(近5年)

9841日至103331日止

研習進修時數(近5年)

9841日至103331日止

進修學分(近5年)

97學年第2學期至102學年第1學期

三、為掌握時效,請本校參加縣內介聘教師於完成上網填報後,422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檢齊下列各表件併本信封袋由申請人親自攜帶填妥並已簽章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影本各乙份(正本驗後發還)送交人事室審查:

(一)申請人積分表(申請人自行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上網填報送出列印

(二)各項積分證件,須加封面(附件6)依序裝訂成冊(以下均為A4影本):

    1.教師證書影本

    2.現職聘約影本

    3.兼職聘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

    5.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採計至101學年度

    6.最近5年獎懲令、獎狀影本(採計期間自9841日至103331日止)

    7.研習進修證明書正本 (採計期間自9841日至103331日止)

    8.研習進修學分成績單影本(採計自97學年第2學期至102學年第1學期止)

    9.授課證明書(以現聘科目介聘者免附)

人事室敬啟

1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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